于推薦2016級畢業(yè)生專升本實施辦法
發(fā)布時間:2019年03月29日 來源:原網站 瀏覽:11727次
 


根據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專升本選拔實施辦法的有關規(guī)定,我院擬推薦2016級畢業(yè)生參加專升本選拔,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,特制定本辦法:

一、指導思想

嚴格按照合作院校的相關規(guī)定進行專升本的推薦工作。

二、組織工作

學院成立專升本推薦工作領導小組,全面負責專升本的推薦工作,人員如下:

? 長:趙曉峰

副組長:王傳東、張瑞英

? 員:謝飛、荊志方、秦志強、劉國華

三、推薦范圍及條件

納入國家正式招生計劃并經統(tǒng)一考試錄取的在籍應屆畢業(yè)生,思想積極,品行端正,學習成績優(yōu)良,在校期間無違紀記錄。

四、推薦程序

學生本人填寫推薦申請表,學院申核,對審核通過的學生名單在校內進行公示,公示無異議后報升本院校招生辦公室。學院推薦的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各專業(yè)人數控制在15%以內。

五、時間安排:320日—331日學生本人報名;41--15日學校進行報名審核,對審核通過的學生名單進行匯總、公示;公示無異議后,416—30日報送推薦材料;54日升本院校組織選拔考試。

六、招收專業(yè)及考試科目

2019年我院能夠升本的專業(yè)有公共事業(yè)管理、旅游管理、工程管理、會計學,考試科目為兩科,每科150分,滿分300分。

1.文化基礎綜合考試:包括政治、歷史、語文(寫作),滿分150分。

2.專業(yè)基礎綜合考試:包括專業(yè)基礎常識,滿分150分。

七、學習與畢業(yè)

為保證課程的銜接,經考試錄取的學生升入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相關專業(yè)本科三年級學習,學制2年。

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,升入本科學習的學生頒發(fā)專科畢(結)業(yè)證書,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后,由升本院校頒發(fā)本科畢(結)業(yè)證書,畢(結)業(yè)證書內容填寫“在我校xx專業(yè)專科起點本科學習”,學習起止時間按在本科實際就讀時間填寫。

?????????????????????? ????????????????????教務處
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???2019321

在線留言

看不清楚請點擊刷新驗證碼
  • 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城區(qū)新尼路(生蓋營村北900米)
  • 聯(lián)系電話:0471-3298211 0471-3298210
  • 傳真:0471-3298208 QQ:3089149894 / 3406254140
  • 校企合作電話:18639714313
  • 電子郵箱:nmny2010@163.com
  • 網信科:15847663230
二維碼
二維碼

Copyright C 2020-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內蒙古能源職業(yè)學院
蒙ICP備12000892號-1 蒙公網安備 15010202151008號